您好,欢迎光临必联网! [请登录] [注册]
客服:400-0606-000

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如何处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如投标人对招标机构答复内容不满意,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且招标机构对异议作出处理决定后,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