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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备案、认定、检查的节点有哪些?

1、招标人自行招标备案(说明: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2、邀请招标方式认定(说明:办法第十条)

3、建档内容检查、项目信息完整性检查;

4、需报主管部门:评标委员会相关(说明: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5、项目修改申请(说明:当招标人或招标机构需要修改网上存档招标项目数据时,需行政监督部门同意)